根据医疗设备报废处置程序和我院资产管理规定,我院一批医疗设备已达到报废标准,拟对该批报废设备进行公开竞价处置,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积极报名参与,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处置设备概况:
本次拟处置报废医疗设备主要包含放射类、超声影像类、检验类等设备,该批设备均已超过使用年限、维修成本过高且无维修使用价值,具体设备名称、规格型号、数量、购置年限等详细信息详见《报废医疗设备处置清单》(可在我院设备科现场领取)。
二、意向受让方资质要求:
1. 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持有有效营业执照,经营范围包含医疗设备回收、再生资源回收、废旧物资回收处置等相关业务的企业;
2. 具备医疗设备拆解、销毁、无害化处理的专业资质及相应处置能力,拥有固定的处置场地、专业设备和技术人员;
3. 遵守国家医疗废物、环保、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,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处置医疗设备、环境污染、重大安全事故等不良经营记录,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、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;
4. 承诺严格按照医疗行业及环保要求,对回收的报废医疗设备进行彻底去功能化、无害化销毁处理,严禁二次翻新、流入医疗市场使用,承担全部处置环保及法律责任。
三、处置方式
本次报废医疗设备采用公开询价、价高者得的方式进行处置,意向受让方提交资质材料并通过审核后,可参与报价,最终确定受让方。
四、需提供材料:
1.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(加盖公章,原件备查);
2.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、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(加盖公章);
3. 医疗设备回收、处置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(加盖公章);
4. 近三年无违法违规经营承诺书(加盖公章);
5.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(打印版加盖公章)。
五、其他事项
1. 本次处置的报废医疗设备均按现状处置,我院不承担设备任何质量、性能保证,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勘查确认设备情况;
2.通过资质审核的意向受让方,可在报名期内联系我院设备科,预约现场勘查报废设备实物;
3. 受让方需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,自行完成设备的拆卸、搬运、清运,全程需遵守我院安全、防疫管理规定,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;
4. 涉及射线类、放射性等特殊医疗设备,受让方需具备相应处置资质,按环保、卫健部门要求完成处置备案,我院配合提供相关资料;
5. 受让方处置过程中若造成环境污染、安全事故、违规流转等问题,一切法律责任、经济赔偿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,我院有权终止处置协议并追究相关责任;
6.所有文件需加盖“单位公章”,密封档案袋盖骑缝章。
六、报名时间:2026年5月25日至 2026年5月29日。
七、报名地点:梅州市大埔县人民医院设备科。
八、联系人:丘老师,联系电话:0753-5531396,
电子邮箱:dbrmyysbk@163.com。
大埔县人民医院
2026年5月25日